中共衢州市委党校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衢州市委党校决定面向全市县(市、区)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2名。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调计划
选调教师2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1.选调范围:面向我市县(市、区)委党校在编在岗的事业人员,新招聘录用试用期未满、招聘时岗位有服务年限要求且未满服务年限的除外。
2.选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具有2年以上党校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若不愿高职低聘的,不得参加报考。
三、选调程序
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共衢州市委党校网站等公开渠道发布公开选调公告,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个人素质评价、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交流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开始至3月15日(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xiangyuling801 163.com(电子邮箱);
(2)现场报名:中共衢州市委党校办公室202室,联系人:向老师,3851797。
3.报名材料:
(1)《衢州市委党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6)近三年来教学、科研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
如为网上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xiangyuling801 163.com邮箱。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予以核减或取消选调岗位。
(三)个人素质评价
对报名人员教学、科研、咨政等成果进行鉴定评价并赋分,满分100分。
(四)面试
个人素质评价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并通过钉钉送达《面试通知书》。面试以结构化形式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水平,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
(五)考察、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个人素质评价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个人素质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人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考察、选调的书面证明,逾期未提交的,视作放弃考察选调资格。入围人员放弃考察选调资格的,该职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2.考察后,市委党校校委会研究择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体检不合格可依次递补。如无合适人选,则另行选聘。
(六)公示
经个人素质评价、面试、考察、体检择优确定的入围人选名单,会同选调工作流程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核准后,拟选调对象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中共衢州市委党校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交流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交流手续。
四、纪律要求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选调过程中,要严肃纪律,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自觉接受选调对象、纪检组织人事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本次公开选调的公告、入围人员名单公示将在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共衢州市委党校网站公布。其他选调过程相关信息通过中共衢州市委党校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中共衢州市委党校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