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龙游县卫健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医疗卫技人员公告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龙游县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为人民健康默默坚守、保驾护航。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紧急补充医务人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技人员2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计划
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是否应届不作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条件等详见《浙江省龙游县卫健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行业纪律;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吃苦耐劳和敢于奉献精神,能立刻投入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中去;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5.年龄要求:护理岗位要求30周岁(是指1990年3月13日后出生)以下;其他岗位要求35周岁(是指1985年3月13日后出生)以下;
6.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单位按岗位的办法,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龙游县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www.longyou.gov.cn/col/col1339779/index.html)、龙游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卫健局(网址:http://qzly.zj.gov.cn/col/col1243561/index.html)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考生也可及时关注“龙游人社”微信公众号。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3日-2020年3月25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人员可咨询具体招聘单位,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XXX(报考单位)—XXX(报考岗位)—XXX(姓名)应聘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报名无效。
各招聘单位咨询方式及报名邮箱:
3.报名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照片或电子扫描件):
(1)《浙江省龙游县卫健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同时提供电子版);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4)能反映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学术水平、工作业绩等专业水平的相关材料;
(5)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各学期各科学业成绩,各类获奖、荣誉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及所有能证明个人综合素质能力的材料等。
(三)资格审查、比选
1.由招聘单位及县卫健局会同县人力社保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根据就读学校、学历层次、专业水平、学业成绩、技能特长、荣誉获奖等进行资格比选,按不超过1:2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3.本次招聘原则上按照招聘计划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1:2的比例开考、确定入围网上面试对象。如符合报考条件少于1:2的,由招聘单位会同县卫健局、县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3月29日(周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网络视频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为保证网络面试公平公正,面试现场不得有任何提示信息,考生在面试结束后须提供全程录像以示证明。
3.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面试成绩当天评定并公布。如入围末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者,另行组织加试。
4.面试开始前由考官组抽签决定考生面试顺序,参加面试的考生,接通视频电话后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如连续拨打三次视频未接通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5.本次网络面试软件为“钉钉”,请考生自行下载;面试的方式将由招聘单位统一通知。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六)考察
经面试、体检合格人员应根据用人单位要求,马上参加疫情防控等工作,工作表现作为考察依据。疫情过后,考察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聘用。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体检合格后签订《就业协议书》。
考察前考生需提供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以进一步核实报名资格。
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局会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七)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聘用对象,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分配到各招聘单位。
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毕业证书等其他材料的,不予聘用。
聘用后,大专学历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医技类资格的、本科学历3年内未取得执业医师或医技类资格的,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凡取得符合聘用资格的,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到岗工作或到岗后不服从单位安排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岗位身份为报备员额。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医疗卫技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本单位工作最少5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
4.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活动全过程中填写或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5.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及时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0570-7022822(县卫健局)、0570-7012652(县人力社保局)。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7062763。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游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