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区分局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主要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及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安排,作风务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基层环境保护工作,无违法违纪记录,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2、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6日以后出生);
3、中专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专业不限;能够接受在艰苦条件下工作,岗位需要夜间巡查和应急值守;同等条件下,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持有驾照人员可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简历投递时间:2020年3月6日至3月12日。
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haizhuhuanbao 163.com。邮件标题请以“姓名+公开招聘报名资料”命名。
报名材料:《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区分局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学位证书(附上学信网高等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计生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生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短信通知。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知识。
(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复核。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可在具备候选资格条件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录用与管理
体检合格者,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网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按照区有关文件执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注意事项
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区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4387768(节假日除外)。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区分局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