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4名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招聘方式
	  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下,为做好疫情防控,杜绝人员聚集,暂时仅开展网络报名、网络资格初审,面试形式待定,待条件允许再继续体检、资格复审和入职等招聘程序。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6日(含当日)。
	  2.报名及资格初审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网络资格初审方式。考生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指定政务邮箱进行报名。
	  3.报名邮箱:ggwsglfwzx dpxq.gov.cn。
	  4.报名咨询电话:0755-84209061(仅限工作日咨询)。
	  (二)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需附照片)(附件2);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岗位相关资格证书;
	  4.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
	  5.《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
	  6.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报名时可先不提供);
	  7.《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若资格复审仍未能提供,则取消录用资格;
	  2.本公告所有涉及到时间年限的计算截点为2020年2月25日。
	  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视疫情防控情况,面试可能采取网络面试方式,具体待定)。依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60分以下者不计入排名,无体检、录用资格。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一)为做好疫情防控,杜绝人员聚集,待条件允许再进行体检;
	  (二)范围: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八、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资格复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是否递补录用由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另行研究决定。
	  九、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福利待遇如下:
	  1.工资福利待遇按深圳市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2.单位设有饭堂,可提供一日三餐(不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
	  3.符合条件的员工可向单位申请员工宿舍。
	  本公告由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755-84202065(仅限工作日咨询)。
	  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