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祁门县公开招聘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经市人社局核准,对县卫健委下属乡镇卫生院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简化程序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20日以后出生”(不含),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10名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详见《2020年祁门县卫健委下属乡镇卫生院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专业测试(面试)加考察”方式进行。专业测试(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表》自2020年1月20日起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ngshan.gov.cn/)和祁门县政府网(http://www.ahqimen.gov.cn/)同步发布。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登录祁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一栏)下载并填写《祁门县公开招聘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报名地点为祁门县卫健委办公室(县政府大院卫健委4楼办公室)。
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3日至2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供3张1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祁门县公开招聘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及以下证件、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0年6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面试费用。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专业测试(面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员参加专业测试(面试)人数超过30人以上的,则按先笔试后专业测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取前30名进入面试。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面试)人员。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5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专业测试(面试)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综合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口表能力、组织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看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基本条件。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高于65分(不含65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数,在面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体检考察人选在祁门县政府网网站上公布。体检考察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共同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祁门县政府网上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拟聘人员名单、《祁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考察材料、体检表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6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相关公告内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9-4506801(县人社局)
报名咨询电话:0559-4519501(县卫健委)
监督举报电话:0559-4517693(县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祁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