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选调栾川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为做好我县政务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从我县自收自支或差额补贴事业单位(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除外)中选调5名工作人员从事政务服务工作。具体选调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选调条件
(一)选调计划
面向我县自收自支或差额补贴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在岗,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中,选调栾川县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具备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5.思想进步,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6.截止2020年3月31日,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31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二、选调办法和程序
选调工作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五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1日至3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地址:栾川县城兴华西路)。
3.报名方法: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2020年选调栾川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附报名表后):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2张;
(3)毕业证书;
(4)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
资格审查贯穿于笔试、聘用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笔试、聘用资格。
4.拟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选调计划。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3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4.考生的笔试成绩将在中国栾川网和栾川县人才网进行公示。笔试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的高低和参加工作时间长短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三)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等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四)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按照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组成考核组,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考核。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合格人员,经县2020年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需与聘用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责和最低服务年限。
三、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考核,择优聘用。整个选调工作做到“六公开”,即选调政策公开、选调计划公开、选调条件公开、选调程序公开、笔试成绩公开、选调结果公开,整个选调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选调,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体检、考核、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选调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县2020年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请登录中国栾川网(http://www.luanchuan.gov.cn/)、栾川县人才网(http//www.lchero.com),并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表格。本次选调工作各步骤的相关信息、通知、公告等均通过上述两个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66831543
监督电话:66822558
栾川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