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卫生健康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23人,岗位、专业及名额见《滨海县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妇幼保健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招聘岗位、人数及其他具体要求见附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滨海县妇幼保健院组织,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和录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8日至3月20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17:30。
2、报名地点:滨海县妇幼保健院3楼办公室(港城路3号-县卫健委院内)。
3、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者填写报名表、携带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及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参加报名;网上报名邮箱:402392910 qq.com。
报名及咨询电话:0515-87025551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及计算机应用专业免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的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四)体检
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各占50%的比例,累加得出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因体检、放弃等情况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录用
拟录用人员公示7日后,未接到任何关于拟录用人员的投诉举报或投诉举报无事实依据的,妇幼保健院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按照《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聘用)等各种合同或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六)人员待遇
人员性质为院聘合同制,不属于事业编制。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为其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工资标准按照所在岗位及职称确定。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录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招考过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5-87025518。
五、本简章由滨海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滨海县妇幼保健院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