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浦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和学校教学工作实际需求,浦江县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考教师90名、会计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在编会计3人,在编教师27人,公办学校雇员制教师56人,浦江县仙华外国语学校雇员制教师7人(简称仙华外校雇员制教师,下同)。具体职位、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招聘范围和对象
(1)本科以上学历(国外研究生毕业的,要求本科为国内全日制院校毕业且研究生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
(2)具有浦江户籍(以公告之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生源地为浦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小学。
(3)具有浦江户籍(以公告之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生源地为浦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可以报考学前教育。
(4)本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已经被聘用为公办学校雇员制教师或仙华外校雇员制教师的人员仅能报考在编教师职位。
2.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2)具有与招聘职位(专业)相适应的资格条件;
(3)身心健康,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4年1月21日至2002年1月21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采取按职位招聘的办法,经报名、笔试、面试、教师职业素质测试、体检、考察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接受社会监督。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5∶00)。
2.报名地点:浦江县浦阳第二小学西门(环城西路25号,原浦江县教师进修学校)。
3.报名办法:凡符合条件者,请携带《浦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相关个人资料,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1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缴纳考务费50元。本次招考仅接受本人报名并于现场摄像。
相关个人资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教师资格证、相关技能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师范毕业生尚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学校相关说明);(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6)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曾获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提供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书的,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0年7月30日前未能取得招考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全日制研究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研究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以凭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报名。
如同一职位同时招聘在编教师和雇员制教师,报考人员视作同时报考在编教师和雇员制教师。如同时招聘公办学校雇员制和仙华外校雇员制教师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明确聘用优先顺序。
4.准考证领取方式
报考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于2020年4月10日下午2:00~下午5:00到浦江县教育局(新华西路76号)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报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2020年4月11日,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网址:http://www.zjzs.net)。
2.笔试内容:
旅游、汽修、会计职位笔试考1门,笔试内容为招考职位相关专业知识。
其他职位笔试考2门,科目分别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采用省教育厅提供的试卷(考试说明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最新发布的“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其中,小学科学、信息技术学科专业知识采用中学专业知识试卷,音乐、体育、美术、特殊教育等省厅不提供命题的科目另行组织命题。
3.笔试成绩:会计职位笔试成绩按100%计入总成绩;旅游、汽修职位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其他职位按教育基础知识(40%)和学科专业知识(60%)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4.笔试合格分:笔试合格分以裸分计算。学前教育职位,笔试成绩处在所有参加考试人数的后30%的不列入面试对象(以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计算)。其他职位若本职位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本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若本职位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则取第二名至最后一名成绩的平均分为本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笔试成绩平均分以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与成绩进行计算),笔试成绩裸分达不到笔试合格分的,不列入面试对象。报考人员未参加考试的,作缺考处理。
(三)奖励加分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的,加5分。
2.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的,加3分(国外研究生毕业的,要求本科为国内全日制院校毕业且研究生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
3.已聘为浦江县教育系统雇员制教师的报考人员(含仙华外校雇员制教师),按录用后实际工作时间,每满1年加1分,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时间年限的计算截至2020年1月21日)。
4.同时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条件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县教育局将对奖励加分进行公示,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对象:会计职位不面试。其他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加奖励加分从高到低,招聘名额不足3人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名额3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名额10人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在编教师、雇员制教师(含公办学校雇员制和仙华外校雇员制)合并计算招聘名额,下同。已聘为公办学校雇员制教师或仙华外校雇员制教师的报考人员仅报考在编教师职位,按在编教师招聘名额确定面试对象,下同。
2.面试形式:(1)中小学教师职位(除音乐、体育、美术、汽修、旅游)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的形式,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
(2)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汽修、旅游教师职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主要考察专业技能水平。
(3)学前教育教师职位面试主要考察模拟上课、钢琴弹唱、跳舞、绘画等职业技能。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方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教师职业素质测试
根据总成绩(笔试折合分+面试折合分+奖励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5(四舍五入)比例确定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10人及以上的按1:1.3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等,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结果必须达到均值及以上。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结果未达到均值的,教师职业素质测试不通过。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六)体检、考察
通过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当年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有特殊行业要求的部分体检项目,其标准如严于上述规定的,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参照当年公务员招考考察标准执行。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同一职位同时招聘在编教师、公办学校雇员制教师、仙华外校雇员制教师的,按综合成绩排名聘用顺序为:先聘用在编教师,再根据考生报名时的聘用优先顺序依次聘用公办学校雇员制教师和仙华外校雇员制教师。
报考语文、旅游、汽修、信息、音乐、体育职位的人员,聘用时若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于2022年7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合同。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四、其它事项
1.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职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的在编教师、雇员制教师计划数,相应增加到其他职位的在编教师、雇员制教师。中小学核减后不开考学科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核减的计划数根据报名情况按以下顺序进行调整:(1)高年段学科职位调整至下一年段相应学科;(2)调整至紧缺学科语文、音乐、体育;(3)调整至社会学科;(4)调整至会计;(5)调整至数学学科;(6)调整到其他学科。
2.专业大类按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
3.雇员制教师与同条件在编教师同工同酬(所有工资待遇一样),待遇按照《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江县雇员制教师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浦政发〔2018〕16号)、《浦江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68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执行;雇员制教师在今后浦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考在编人员时可以享受奖励加分政策。
4.会计、在编教师、公办学校雇员制教师聘用后在浦江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仙华外校雇员制教师聘用后在浦江县仙华外国语学校服务期不少于5年。雇员制教师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5.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对违纪违规行为,按《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要求,上报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7.鉴于本次招聘的体检和考察工作将参照现行浙江省公务员考录相应环节工作的办法进行,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程》,或存在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各类情形的人员,不宜报考。
8.本次招聘不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报考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9.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入围人员及测试结果、体检入围人员及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等信息均在浦江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pj.zjer.cn)、浦江县政府网官网(http://www.pj.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10.报考人员对本次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教育局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1.咨询电话:0579—84206560、8420590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浦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浦江县教育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