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8人,具体招聘职位、职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除招聘职位表(附件1)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2月3日至2002年2月2日期间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7.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9.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所有证书、证件和资格条件,截止取得日期为2020年2月2日(含)。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现役军人、普通院校在读学生;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3日8:00至2月9日12: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了解资格审核情况,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3.报名网址:http://lsgkzp.i35.cn
4.报名要求:
(1)登陆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参考《陵水黎族自治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和所学专业等情况进行报名;
(2)上传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证件照片(请点击“选
择文件”按键——选择本人照片——点击上传照片);
(3)报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网上报名上传的材料必须齐全并清晰,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编辑、制作成图片上传至“添加证明材料”一栏:
①有效身份证正、反二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②户口簿本人页;
③毕业证、学位证;
④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册备案表所附二维码须在有效期内);
⑤在编人员、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⑥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图片上传要求:以上材料都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20-200KB)。
报名者所提供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查实为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3日—2020年2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陵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陵水县椰林镇丽安路就业培训大楼B座307室)。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打印)、2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下载附件2(考试报名表)并填写完整后打印(不接受手写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无需缴纳费用。无身份证者或不按规定出具身份证明者谢绝报名;
(2)在编人员、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3)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由报考人员对自己填报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专业目录、招聘职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经考试合格择优聘用。应聘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二)报名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2020年2月9日中午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0年2月9日中午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2月9日17:00前)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0年2月9日17:00准时关闭。
(三)打印、领取准考证
网上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登录报名网站:(http://lsgkzp.i35.cn)按提示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在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时同时发布。
通过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自行到陵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陵水县椰林镇丽安路就业培训大楼B座307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在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时同时发布。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成绩为百分制,其中笔试占总分的60%,面试占总分的40%。各部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总分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1.笔试
(1)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实行闭卷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2.面试
(1)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和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入围参加面试人员,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入围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拟入围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报考人员信息填报不实、不全或者材料提供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有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因取消考生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为体检、考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5)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和体检有关事项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核和体检
1.考核。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和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核人选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
2.体检。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县政府审批后,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七)聘用及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为2019年毕业且未就业的,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考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审批合格的,正式聘用,按规定办理任职等相关手续,不合格则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按我县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需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参加报名及考试。
(二)招聘专业条件参照《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
(三)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联系电话:0898-83388471(陵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