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经大新县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9名。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本次招聘用人单位包含大新县公安局各室所队,共计划招聘69名,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崇左市户籍;
2.年满18周岁(至2019年12月16日止)以上;
3.身心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退役军人条件可放宽到初中学历;
5.县看守所、戒毒(拘留)所岗位学历、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接受我局在职辅警报名。
三、报名方法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咨询电话:0771-3627695
0771-3630701
(三)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2019年12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
(四)报名地点:大新县公安局七楼707/708室。
(五)报名材料:1.本人近期1寸免冠相片2张;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户口簿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父母和本人户口簿一起复印),个人简历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3.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四、审核及考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作出是否接受报名答复。
(二)招聘考试。招聘考试包括面试和体能测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1.面试: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
测试项目: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
(三)体检。根据面试、体能测试综合成绩结果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政审。由招聘单位对体检通过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体检、政审参照有关考核录用标准进行。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依照考生考试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支付1500元工资,不再聘用;不满一月的按日均算报酬;试用期满合格的,与大新县公安局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二)被聘用的辅警人员经费按县政府批复的2.88万元/年、人(含五险)标准执行;不提供住宿;被聘用辅警人员伙食安排在工作单位,伙食费按具体标准执行;辅警工作时间统一配发制式服装;所有被聘用辅警人员均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六、费用来源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现聘用辅警标准由县财政划拨保障。
七、注意事项
(一)我局将通过“大新公安宣传”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招聘、面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参加考试时,请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
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新县公安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