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简章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院拟公开招聘76名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岗位学历:高中起点的全日制统招专科或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
5、限非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企业医院、民营医院)在职(含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
6、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以及存在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7、年龄以身份证为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须知
1、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25日至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地点:淄博市中心医院办公楼一楼阅览室(张店区共青团西路54号)
电话:0533-2360218
2、需提供材料:
1)《2019年淄博市中心医院合同制职工招聘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全日制本科学历无需提供);
4)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招聘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岗位证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3、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6日下午5:00。
应聘本人需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三、录取程序
1、报考护理、血液净化科、影像科、介入手术科岗位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按笔试成绩1:1.5的比例进行面试,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综合成绩;
2、除护理、血液净化科、影像科、介入手术科岗位外,报考人员只参加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用,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3、笔试内容为本专业理论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4、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5、对因放弃应聘、取消应聘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综合成绩进行递补;
6、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7、录取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科室综合考核合格,医院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医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招聘原则与监督
本次人员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基本工作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保证招聘质量,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由医院纪检监察负责全程监督。
本招聘简章相关事宜由淄博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淄博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