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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卫生健康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灌政办发〔2021〕6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的通知》(灌编办发〔2019〕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工作需要,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45名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岗位表》可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nan.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5年10月1日至2003年9月30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人员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人员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人员应聘,年龄放宽至5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七)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
(八)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
(九)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三、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灌南县”入口(http://222.189.10.7:8082)。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6日09:00—9月1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9 月16日09:00—9月18日18:00。
3.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 9月16日09:00—9月19日12: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518-83696933。
考务技术咨询:0518-83968833(受理涉及网报平台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资格初审。
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及时向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方式见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灌南县泰州北路行政集中办公区)406室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联系电话:0518-83696933。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部分紧缺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经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用人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笔试
1.笔试科目:H01岗位的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H02-H26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的医学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6.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7.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用人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1.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体检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100%。
总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纳入合同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备案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薪酬待遇不低于灌南县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监督和举报
灌南县纪委监察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3696908。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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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社区工作者考试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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