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发招聘临时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解决企业用工短缺问题,按照聊城市人社局《关于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做好保复工稳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拟开发社区(村)临时公益性岗位,重点招聘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充实基层招聘信息员队伍。现将我县关于开发招聘临时公益性岗位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和工作内容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按照“一村(社区)一岗位”的原则,拟开发692个招聘临时公益性岗位,负责社区(村庄)用工需求的信息宣传、职业介绍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工作期限
我县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初中毕业及以上学历的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工作期限为三个月。
三、招用程序
一是发布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订出招聘实施方案及招聘公告报请市人社部门审定后,同时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县(市、区)本地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公益性岗位招用人员公告。
二是提出申请。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招聘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社区、村委推荐,填报就业困难认定表、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并提交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资料至辖区人社所。
三是资格确认。当地村(社区)以及人社所负责申请人员资格初审,县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员资格复审。
四是公示招用。对符合条件的拟招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无异议的,确定招用人选,办理相关招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及人员管理
一是薪酬待遇。招聘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按每人每月600元标准支付,工作期限3个月。
二是人员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各镇(街)政府为用人主体,与录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不适合《劳动法》中有关合同管理或经济补偿规定),统一安排工作任务,制定管理办法及待遇发放。用人单位(社区、村委)、人社所负责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岗位补贴的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为做好这次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县人社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职责。各镇(街)要提高政治站位,成立相应领导小组,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好这次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严格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坚决杜绝“吃空饷”现象,后续将有资金审计,对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联系人:张振震
联系电话:0635-6066372
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