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长汀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为确保社保机构有效运转,提升社保经办机构服务质量,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后出生)。
3.服从组织分配,尽职尽责完成组织交付的各项工作。
4.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计算机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法律专业、人力资源专业、会计学或审计学类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规定限制期内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4)个人征信有失信记录或有失信被执行记录的;
(5)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3月20日(工作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填写《长汀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经现场资格初审后提交。联系电话:6817919。
3.报名地址: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汀县梅林路2号)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办公室。
三、招聘方式
1、严格标准条件,逐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和考试同时进行,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
2、参加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证明(须在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两寸照片2张;
(4)进入考察阶段者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个人征信报告(即无不良记录)。
3、本次招聘考试采取计算机实操+面试方式,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计算机实操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必备的办公软件知识。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在计算机实操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4.考察、体检、公示。按照笔试、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长汀县人社局负责组织,主要了解确认考察对象在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依次递补考察对象人选。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标准进行。
根据实际操作与面试、考察、体检的结果,由长汀县人社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相关网站公示栏等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岗位聘用人员。
四、聘用办法
(一)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统一与长汀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
五、薪酬待遇
1.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县人社系统现有劳务派遣人员规定;
2.社会保险待遇:按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3.聘用人员食宿自行解决。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实际操作与面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本次招聘解释权归长汀县人社局。
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