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制司法警察公告
为充实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制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性质及名额
(一)单位:夹江县人民法院。
(二)岗位及性质:聘用合同制司法警察(编外)。
(三)名额:男性1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法院辅警工作。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三)年龄20至35周岁,身体健康。身高1.68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8。
(四)户籍所在地为四川省乐山市范围内或居住地为乐山市范围。
(五)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3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曾受过治安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道德品质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其他不适应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报名地点:夹江县人民法院办公楼501办公室。
报名手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持《夹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制司法警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毕业证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和照片电子版。
资格审查:夹江县人民法院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
1.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50%)
①时间:另行通知。
②地点:另行通知。
③测试标准: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科目和标准(暂行)》相关规定,共四项:①10米x4往返跑;②1000米跑;③立定跳远;④100米跑。分值计算:每项科目达到最低分值视为体能测试达标。
2.面试(占总成绩的50%)
①时间:另行通知。
②地点:夹江县人民法院。
③面试比例:体能测试达标人员均进入面试,根据姓氏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④内容:主要考察参考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⑤面试加分:退伍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嘉奖的,面试折合成绩加1分;获三等功以上表彰奖励的,面试折合成绩加2分;获单项表彰奖励的,面试折合成绩加1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三)公布成绩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张贴于夹江县人民法院公告栏。
(四)体检及考察
1.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象范围。
4.体检合格者由夹江县人民法院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和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5.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均只进行一次。
四、聘用及培训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县法院党组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5年。
(二)上岗试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650元(含基本工资、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等部分)。
(三)试用人员接受岗前培训。
(四)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五、管理
(一)聘用合同期满,合同终止。
(二)正式聘用期内月工资1800元(含基本工资、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等部分),年终绩效奖金根据考评情况发放。今后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增涨。
(三)单位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五类社会保险。
(四)新聘用人员是党(团)员的,其组织关系转入法院,编入党(团)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六、纪律与监督
本公告由夹江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夹江县人民法院督察室全程监督。
此次招聘面试、体检等其他环节均电话通知,不再另行公告。
为保证夹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制司法警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833—5680665
咨询电话:0833—5666417
夹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