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教育局关于2020年教师招聘的公告
为加快我县教育现代化县建设,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天台教育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现将2020年教师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三)学历和户籍年龄要求
1.学历要求:全日制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详见附件1。
2.户籍年龄要求:天台户籍或2020年天台生源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户籍不限);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户籍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14日。
(四)教师资格证要求
考生应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应及以上的教师资格。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仅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须于资格复审时将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上交教育局人事科1009室,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应届毕业生须于资格复审时将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上交教育局人事科1009室,否则取消面试资格;仅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报名
本次招聘不设现场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核的形式,每个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本次公开招聘新教师32名,录用岗位人数和专业要求见附件1,其中岗位A为普通学历要求,岗位B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3月14日上午8:00至2020年3月18日下午5:00。
报名系统:钉钉平台。
报名方法:详见附件2《天台县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系统操作手册》。
(二)上传资料
1.应届毕业生:本人户口簿(因入学户口转出的带原常住户口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簿)、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毕业生: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
(三)网上资格初审
教育局将于2020年3月14日9:00至2020年3月19日下午5:00,对所有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将会以钉钉消息的形式推送,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四)缴费确认
1.缴费时间:2020年3月20日上午9时至2020年3月21日下午5时。
2.缴费方法:
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一科目考试费为50元(两科目考试费为10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手机收到的短信缴款单号,通过浙江政务服务APP平台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pay.zjzwfw.gov.cn)办理缴款手续,若在2020年3月20日上午未收到缴款单号短信的,请及时与天台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576-83173973。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款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按缴费确认人数和招录计划人数3:1及以上比例开考(中学社会、中学政治、中学历史、中学地理按1.5:1及以上的比例开考),未达比例的相应核减录用指标或不开考(当岗位B报名人数不足无法开考时其指标将转为同学科的岗位A指标)。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考生,在符合报考其他岗位条件的前提下,可以改报相应岗位。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1.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笔试时间确定,另行通知。
2.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费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用A4纸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得裁剪、涂改。
(六)注意事项
1.因疫情防控原因,今年新教师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核均通过网上进行,审核通过缴费成功后才完成报名。各考生自行打印报名表留存。
2.考生根据所学的专业对口报考,每人限报一门学科一个岗位,初审时凡不符合条件、多报或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的,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
3.本县正式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形式。考试时考生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1.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
2.笔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对象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录用指标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同分数,则按学科专业知识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若两者分数都相同,则都进入面试。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前,天台县教育局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天台县教育局人事科1009室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对象确定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1.面试以模拟上课(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学科包含专业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占40%,技能测试占60%)形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并当场亮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
2.考生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
3.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报考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的考生先进行技能测试,后笔试,再模拟上课。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全部进入技能测试,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录用指标3:1的比例确定笔试对象和模拟上课对象,若最后一名的技能测试成绩出现同分数,则全部进入笔试和模拟上课。上述三学科技能测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生的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面试前公布各学科岗位。
四、体检
(一)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指定具有相应体检资质的医院执行。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位次号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出现同分数,则按笔试学科专业知识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位次号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对象名单在“天台教育信息网”、“天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体检对象名单公示后,遇考生自动放弃、资格不符等情形出现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考察合格即确定为拟录用对象。
六、公示
拟录用对象名单在“天台教育信息网”、“天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内,有反映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培训择岗
公示期满后,对录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组织阳光择岗。
(一)教育局公布具体岗位;
(二)录用人员按位次号确定择岗顺序;
(三)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顺序择岗,并填写阳光择岗登记表。
八、聘用
(一)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介绍信到择岗单位报到,并与择岗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录用人员不在规定时间内到择岗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对象在首次聘用学校的服务期不少于三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体育特殊人才按《关于进一步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天政办发[2014]144号)文件精神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若遇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三)招聘相关信息和通知将在天台教育信息网(http://www.zjtt.gov.cn/col/col1656883/index.html)和天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http://www.zjtt.gov.cn/col/col1683842/index.html)上发布。
(四)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操作,合法有序,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县纪委第四纪检组、人社局、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83909022、83930839、83173926。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天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天台县教育局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