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招聘劳动保障监察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内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全市招聘辅助执法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
劳动保障监察编外工作人员(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
(二)招聘人数
3名。
(三)工作职责
劳动保障监察辅助执法、对用人单位实施日常监督巡查、相关政策宣传等。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有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资格证书和实际工作能力;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出生日期截止1985年2月28日前);
6.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二)岗位条件
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法学(法律)、人力资源管理、会计专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预约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从2020年2月27日起至3月9日上午12时截止,报名地点如下:内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409室(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157号)。
(一)现场报名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场报名者需要预约时间并应如实告知近期活动轨迹和身体健康情况,且不属于因疫情隔离、接受医学观察、从疫情高发地区返回居家隔离未满14天人员,按预约时间来访时应佩戴外科医用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如未佩戴口罩或者体温检测异常以及未预约现场报名者不予接待。应聘者可下载《内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公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也可到报名现场填表。须在报名表上真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并粘贴本人近期白底免冠正面彩色1寸证件照片。同时提供应聘岗位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和证明,包括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证以及相关专业技术评审、考试的文件资料等。
(二)网上报名
应聘者可下载《内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好后,将电子档报名信息发至邮箱:360383242 qq.com。同时,相关证书证件信息以扫描件打包发至该邮箱。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组负责审查应聘者条件与职位条件是否相符,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四、考试
以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
具体面试时间,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规定依次递补人选。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参照公务员考察要求进行考察,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为内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编外工作人员并依法与支队签订劳动合同。
八、薪酬待遇
辅助执法人员薪酬待遇从优,根据个人技能、综合素质及工作岗位确定,按规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咨询电话:0832-2286516
九、其他事项
最终解释权归内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或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