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仲裁委员会招聘公告
衢州仲裁委员会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衢州仲裁委员会江山分会业务负责人1名、办案秘书兼内勤1名。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岗位说明:
1.依法管理、推进仲裁工作;
2.宣传仲裁法律制度;
3.结合办案实践撰写工作信息及开展仲裁研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要求经常居住地为江山市。
(2)江山分会业务负责人:法学专业,熟悉民商事实体及程序法律要求,具有8年以上的法官、律师、仲裁工作经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优先考虑。
(3)江山分会办案秘书兼内勤:年龄30周岁以下,法律本科,从事法律工作2年以上,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每分钟汉字录入不少于90字,准确率达到90%以上,具备计算机专业技能的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者可通过江山政务网(网址:http://www.jiangshan.gov.cn/)浏览招聘公告,下载填写《衢州仲裁委员会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与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专业资格证明的复印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或邮寄至指定地址。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起至2020年1月22日。
2.资格审查
衢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将对所有网上报名者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以电子邮件方式或电话通知本人,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专业资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及本人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发放准考证。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4.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名单,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
四、薪酬待遇和其他事项
1.工资报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根据聘用人员的学历层次和专业资格获得情况核定,在本单位工龄满一年及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发放绩效考核奖。如欲知薪酬详情,可打电话进一步咨询。
2.办案秘书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利。
3.经录用后,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傅素红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570-3890918
指定邮箱:315967368 qq.com
线下报名地址:江山市鹿溪北路236号404办公室(江山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联系人:周斐)
邮编:32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