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2020年通过“双向选择”方式从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规定,经请示北流市编委会同意,我市决定使用事业编制和聘用教师控制数通过“双向选择”方式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一)使用事业编制招聘北流市高级中学教师10名,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
(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高中教师40名。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德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六)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因学校原因暂不能提供者,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211工程”“985工程”高校及其他列入广西一类本科招生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2019年毕业未就业毕业生),紧缺学科(历史、地理、生物)可放宽到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四、报名及面试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月7日8:00-16:00(中午不休息)
报名地点:广西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地址:雁山区雁中路1号)。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0年1月8日。
面试地点:2020年1月7日晚在广西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公告。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招聘工作组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原则上依据学习成绩、学校鉴定意见、获奖情况等按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如因应聘人数少出现招聘岗位计划人数和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不达1:3的比例,则对应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比例为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满分值的60%(60分)以上为合格,方能签约;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满分值的70%(70分)以上为合格,方能签约。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和教学思路及设想、教学过程展示等能力,并进行现场评分。
(三)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用人单位及北流市教育局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资格复审
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四证缺一不可)到北流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不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体检
体检由北流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北流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考察主要通过查阅毕业生档案等政审方式进行。考察同时,要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应聘者有违法违纪或其他按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如有的岗位出现签订协议的毕业生没有通过资格复审或者个人提出毁约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情况,可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由北流市教育局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由北流市教育局报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含一年试用期),且受聘人员在用人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用人单位凭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通知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或备案手续。由北流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待遇。
七、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有关事项说明
根据玉林市编委办、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玉林市非实名编制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对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作下列说明:
(一)不纳入编制管理,另外实行专项管理。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二)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三)工资、津补帖和绩效由人社部门按同单位在编同类同岗位人员标准核定,享受在编人员正常晋升待遇;
(四)社会保险按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编办、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1号)精神执行;
(五)住房公积金待遇:用人单位从聘用人员被批准聘用之月起,按照在编同级同类人员标准办理公积金缴纳手续,其费用属单位承担部分纳入单位预算;属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八、纪律监督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过程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6200784北流市纪委派驻北流市教育局纪检组)
九、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6226995、0775—6237195(北流市教育局人事股)
北流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