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镇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简章
为进一步加大村级后备干部培养选用力度,海南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村级后备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5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按1︰3比例开考,如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则根据报名情况,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能够吃苦耐劳,有强烈的责任心与上进心,有长期扎根服务农村的意愿;
3.年满18周岁(前出生),年龄34周岁以下(后出生),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对退伍军人且是中共党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后出生);
4.户籍或生源地为海南镇,或在海南镇生活居住两年以上的,需提供户口簿或所在村(居)证明。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本科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
6.具备村干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八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1.报名。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或委托报名。报名时间为-,8:30—11:3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在海南镇党委组织科内(联系电话:0523-80799309,18752501910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退役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名表内容及提供证件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或证件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海南镇党委建立由组织、纪检、公安、民政、司法、信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等,总分为100分。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加2分,退伍军人加2分,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加1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4.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参考对象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气质、仪表等,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5.体检。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海南镇党委组成考察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考察。
7.公示。海南镇考察组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招聘人选方案,报海南镇党委会研究确定,并对外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8.聘用。经公示合格人员,签订试用期合同,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岗位职责及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内人事关系由海南镇组织科统一管理,工作岗位由海南镇党委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到村。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工资每月2000元,保险参照村级后备干部标准。试用期满后,由海南镇组织科会同所在村共同考核,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待遇参照现行村级后备干部标准;考核不合格者,则不予录用,由本人另谋职业。
五、由海南镇组织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0799309
监督电话:0523-80799281
附件:海南镇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报名表.doc
中共兴化市海南镇委员会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