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专项公益性岗位选岗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鲁退役军人发〔2019〕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市直专项公益性岗位选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及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退役士兵可参加报名选岗: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且选择由市安置部门安排工作,未能就业或已下岗失业且目前仍有就业能力但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所在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自动离岗或主动辞职后选择专项公益性岗位的,被单位依法解除专项公益性岗位协议的,不予支持。
二、岗位设置及数量
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的辅助性岗位 (具体岗位设置、数量见附件)。
三、组织报名及选岗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29日,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名,12月29 日下午5:30报名截止。
2、报名地点: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日照市北京路138号)。
3、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报名人员需现场填写《市直专项公益性岗位申请表》。
(二)资格审核
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按照通知要求到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领取《市直专项公益性岗位选岗通知单》。
(三)组织选岗
1、时间、地点:以《市直专项公益性岗位选岗通知单》写明的选岗时间、地点为准。
2、选岗流程:(1)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和《市直专项公益性岗位选岗通知单》抽取座位号,签到并登记座位号,然后到指定区域对号入座。(2)工作人员宣读相关规定要求。(3)按座位号依次抽取选岗顺序号。(4)按照选岗顺序号递交《市直专项公益性岗位选岗通知单》、选岗顺序号、座位号并进行选岗,现场确认岗位,选岗即定岗。
(四)公示并签订劳动协议
选岗定岗后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到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领取《市直专项公益性岗位介绍信》,凭此介绍信于3个工作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按要求签订劳动协议。
四、其他说明
1、选岗期间,申请报名人员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报名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而影响选岗的,由申请报名人员个人承担责任。
2、选岗后未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及按时报到上岗的,视为个人放弃资格,今后不能再申请专项公益性岗位。
3、对因违反退役军人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协议的,今后不能再申请专项公益性岗位。
服务电话:8818081、7955556
附件:2019年市直专项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表
日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