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中福在线常增路销售厅工作人员2名,菱湖镇东栅路销售厅工作人员1名,共3名(工作时间按照聘用单位规定执行)。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福彩事业,有较强的协调沟通和处理矛盾纠纷能力;
2.常增路销售厅工作人员具有南浔镇及周边镇常住户籍;东栅路销售厅工作人员具有菱湖镇及周边镇常住户籍,户籍落户截止时间:2019年11月30日;
3.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
4.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事项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8—31日10:00—18:00。
2.报名地点:南浔区南浔镇常增路535号。
3.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考试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之日前本人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在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计分: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分,依据总分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7.体检、考察
由南浔区民政局统一组织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考录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南浔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8.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在南浔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9.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察合格后正式录用,考察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南浔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解释。电话:0572-3023733。
湖州市南浔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