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任教师简章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是省委、省政府实施“区域共同发展”“加快苏北工业化”“实现宿迁更大突破”等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的重要载体,是苏州、宿迁两市紧密合作共建的新型工业园区,是两市政府间最重要的合作项目。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是按现代化标准兴建的园区第一所九年一贯制公立学校,来自苏州名校的管理团队全程参与规划、建设和运营。学校分设南北两个校区,占地166亩,有标准教室140个,可容纳学生6300余人。2016年秋季首年开班,目前现有103个教学班,4500余名学生,教师323人。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2020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任教师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符合本简章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要求(见附件1),本次招聘不面向定向生、委培生;
(三)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之一。
1.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12月20日9:00—24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2月20日9:00—12月24日20:00;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12月25日9:00—16:00;报名网址:http://bm.ssip.gov.cn/。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填写《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任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件2),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宣讲时间:2019年12月26日8:30—9:00;
宣讲地点:淮阴师范学院长江路校区崇文楼一楼招聘专用教室(阶105);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6日9:00—12:00;
报名地点:淮阴师范学院长江路校区崇文楼一楼招聘专用教室(阶105);
材料包括:①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二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④本科阶段、研究生阶段学业成绩单;⑤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提供);⑥普通话等级证书(或证明);⑦教师资格证书(或证明),如都没有的,需要提供笔试成绩单;⑧本科以来各类奖学金证书、荣誉证书等。
3.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一式一份)由应聘者提前自行准备,恕不退还。
(3)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6日14:00—16:00。笔试内容以本岗位专业知识为主。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三)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没有达到相应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12月27日;
面试地点:待笔试时通知;
面试报到时,组织对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届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
面试采取演课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音乐、美术、体育岗位面试采取演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演课占70%、专业技能测试占30%)。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上公示7天。
三、录用待遇
聘用的专任教师实行备案制管理,享受事业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2868213、82682123(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0527—82868594(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纪工委)。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