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医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生公告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关于市属和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温人社发〔2018〕17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36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的范围、对象
202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岗位要求
1.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
2.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选聘专业由用人单位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应聘者的所学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的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由我院参考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目录,与市人力社保局协商,认定是否符合要求。
3.外语水平要求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
4.第一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历,其中临床科室第一学学历必须为临床医学专业。
5.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博士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职取得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和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四、选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直接投递个人简历电子版,投递邮箱:wsyrsk 163.com。电子简历材料应包含: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等所需材料;
(2)有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完成规培证明、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包括进修、培训结业证书)等。
2.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20日—2019年12月31日
3.资格审查
医院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按岗位选聘计划确定参加专业考核人员。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或取消选聘计划,确因岗位专业急需的,经研究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后,在指定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明确是否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4.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采用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或实际操作)的能力。专业考核测评小组每组设专家7人,考核成绩取7位专家的平均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核满分100分,低于80分的不予录取。
根据考核成绩,按选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对象如为在职人员,须取得所在单位书面同意。
6.录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医院与拟录用对象签订协议书,录用对象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按期取得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录用前放弃、取消录用者可依次替补,整个选聘过程中替补只限一次。选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五、其他事项:
1.选聘相关事项将在温州市人民医院网站和温州市人力社保局网站(www.wz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
2.联系电话:
温州市人民医院人事科(瓯海区古岸路299号)88306621 88306618
温州市人民医院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