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队员公告
为了更好的完成城市管理建设相应配套建设工作,创造良好的城市管理环境,经鹤山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队员。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管理队员20名(含办公室文职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3.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两眼裸视分别在4.8以上(办公室文职人员除外);
4.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18一35岁,具有一定的语言和沟通能力;(其中: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5.办公室文职人员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文秘类专业、会计类专业、法律类专业优先,具有一定的语言沟通和写作能力;
6.本市户籍,具有鹤山区户籍优先;
7.退伍军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二者符合其一的总成绩加3分,不重复加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工作的。
三、报名
由本人持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退伍军人)、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4张。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填写报名表(附件1)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0日----2019年12月31日报名(工作日8:30—11:30;15:00—17:00)。
报名地点:鹤山区综合执法大队(鹤壁集岗楼北50米路东新华街院内3楼),逾期不再受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面试和体能测试二部分。总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1.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2.体能测试的项目为百分制,男性体测项目为引体向上、1000米,各50分(满分100分);女性体测项目为仰卧起坐、400米,各50分(满分100分),男性体能测试成绩=引体向上成绩+1000米成绩;女性体能测试成绩线=仰卧起些成绩+400米成绩。
五、体检、政审
面试、体能测试后公布成绩,按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执行。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聘用待遇
(一)应聘者经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聘用对象,统一参加岗前集训,时间为1个月。
(二)合同制城市管理队员试用期为3个月(含岗前集训时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聘用期内,城市管理队员如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聘用期内,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三)招聘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照鹤壁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统一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应缴保险部分由个人承担从工资中扣除。
八、监督
招聘工作在区纪委监委监督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92-6811153
监督电话:0392-6878770
鹤山区综合执法大队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