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艺术研究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衡阳市艺术研究所为隶属于衡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管理的艺术研究机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高层次专业人才缺乏。为进一步创新人才引进方式,提升人才引进效果,优化专业队伍结构,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衡发[2018]9号)文件精神,衡阳市艺术研究所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音乐、书法高层次人才各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人才的条件及岗位计划
(一)引进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引进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工作经历、专业成绩和高层次人才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尚在禁考限期内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二)引进的岗位和计划。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衡阳市艺术研究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及条件表》(附件1)。
三、引进程序
按照发布信息、现场报名和直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初步审定、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网发布引进公告。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和直接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具体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为:2019年12月25日、12月26日、12月27日三天,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楼807室,衡阳市文旅广体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34-8869554。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衡阳市艺术研究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可网上下载打印);
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加盖单位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
③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
④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与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相应的高层次人才条件证书、文件及专业成绩、荣誉(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后果的由应聘对象承担。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的人才引进工作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专家评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应聘对象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专家评审
报名结束后,组织专家对所有资审合格对象进行评审,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负责监督。专家评审成绩满分为100分,实行量化评分并出具书面评审结论。如果岗位实际评审人数仅为1人时,该评审人员评审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取消体检入围资格。
专家评审时间、地点、评审方式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网另行通知。
(四)初步审定
本次引进人才专家评审工作结束后,提交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五)体检
根据专家评审成绩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结果,按引进计划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网公示。如专家评审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待定。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若有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予递补,取消引进计划。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公开引进领导小组组织对体检合格对象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方面情况以及应聘期间的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若有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予递补,取消引进计划。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专家评审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引进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递补,取消引进计划。
2.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办理编制工资和岗位聘用等相关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
五、引进纪律
(一)人才引进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和本公告的相关规定,坚持引进原则和标准,对引进对象作出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引进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回避制度的规定,应聘对象与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四)负责人才引进的工作人员要认真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防止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工作中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实,除取消拟聘人员的资格外,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监督电话
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文旅广体局纪检监察组:0734-8869980;
衡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4-2896692;
本公告由衡阳市艺术研究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衡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