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是经市编委批准的全额拨款事业法人单位,主要依据国家有关文化广播影视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对本市广播电视播出和覆盖效果的监测;广播电视节目、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监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网络游戏等文化领域监测工作。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综合监测分析1名,专技岗位。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1、岗位说明:
依照国家相关管理法规和规章,对监测业务进行综合性分析,分析调研相关行业内容,编制综合监测报告。承担中心部分行政、人事等管理职责。
2、招聘条件:
4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管理学、法学相关的公共事业管理、信息资源管理、法学等相关专业。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团队协作精神。善于学习研究,热爱广播电视事业,熟悉办公室业务,具有综合分析能力、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有较强的逻辑思维、数据分析和洞察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保守工作秘密,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中共党员优先。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0年1月17日17:00时止。
应聘人员将《上海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身份证、居住证(外省市社会人员)、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职业资格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bdsjczxhr 163.com,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等,且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3、笔试: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报名者的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成绩不达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参加面试。
4、面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一般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报名人数较少,最低开考比例为1:2)。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择优录用。
5、身体检查: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
6、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
7、拟录用人员公示: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闻老师
联系电话:53080080-8102
监督电话:23115565
监督邮箱:wgjzpjd 163.com(监督邮箱不接受报名)
上海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