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岱岳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为做好岱岳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报名、选岗、上岗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的退役士兵参加报名招聘:
1、由岱岳区安置部门安排工作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下岗失业的退役士兵。
2、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役、由岱岳区安置的革命伤残退役士兵、低保家庭士兵和零就业家庭退役士兵。
3、已办理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现与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等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本人注册工商营业执照进行商业经营及创办社会组织的,自动辞去公益性岗位的,被单位解除公益性岗位协议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不在报名范围。
(二)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4日。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请下载“泰安市岱岳区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于12月4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以本人姓名为文件名,不用手写)发至邮箱gyg8566738@163.com,即为完成报名,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联系电话、手机。
(四)报名审核。对网上报名人员情况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分别对退役安置情况、工商注册、创办社会组织、低保家庭、犯罪记录、就业状况等进行初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认真做好解释工作,符合初审条件的再次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现场审核人员须提供本人退役证、身份证、户口簿、失业证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彩色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以伤残条件报名选岗的,须提供革命伤残军人证;以低保家庭条件报名选岗的,须提供低保证;以零就业家庭条件报名选岗的,须提供零就业家庭证明(所在村社区、镇街、区人社部门盖章确认)。对审核全部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泰安市岱岳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二、公开选岗
对经审核全部符合条件人员,经公示后进行公开选岗。
(一)分批选岗。本次选岗分批次进行,第一批安排残疾军人退役士兵、低保家庭退役士兵和男性年龄50周岁(1969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女性年龄40周岁(1979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的退役士兵选岗;第二批安排45周岁以上的男性退役士兵和35周岁以上的女性退役士兵选岗;第三批安排其余人员选岗。
(二)选岗顺序。按照革命伤残退役士兵、低保家庭退役士兵及其他退役士兵的类型依次选岗,选岗顺序按照年龄从大到小排列,年龄相同者军龄长的排在前。
三、组织上岗
(一)开具上岗介绍信。为选到岗位退役士兵开具上岗介绍信,介绍信开到单位主管部门,退役士兵持上岗介绍信到单位主管部门报到。
(二)转交上岗人员信息名册。将公益性岗位选岗人员信息名册交相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基本情况,做好协议签订、岗位安排和人员管理工作。
四、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通过泰安日报、泰安市岱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及相关通知。
(二)公益性岗位在选岗现场张贴公布,各批次具体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38-8566738,0538-8568803。
附件:《泰安市岱岳区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岱岳区退役士兵权益保障工作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