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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及《遵义市2025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的实施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县城市社区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和高素质专业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为确保本次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湄潭县2025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
一、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19名,报考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湄潭县2025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
二、报考范围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6.报考年龄及学历基本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2007年7月7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
(2)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放宽选聘条件: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以及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2.因黄赌毒、酒驾、寻衅滋事等被行政处罚的,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5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6.不符合选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7月7日9:00至7月11日17:00.
(二)网上初审时间:2025年7月7日9:00至7月12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5年7月7日9:00至7月13日17:00.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年7月21日9:00至7月25日17:00.
(五)笔试时间:2025年7月26日(星期六)9:00至11:00(120分钟),若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信息发布
选聘信息通过“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eitan.gov.cn/home/)”公开发布。在选聘期间,报考人员须关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有关选聘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
2025年7月7日9:00至7月11日17:00期间登录“遵义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y.i35.cn),按网页提示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仔细阅读《选聘简章》《岗位表》等信息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实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后,须进行报名信息复核。复核无误点击“确定无误,保存”键后,报名信息将进入审核流程,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确定无误,保存”键,报名信息将无法进入审核流程,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序号、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报名信息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2.报名注意事项
一是考生须仔细阅读《选聘简章》《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报名填报信息、相关承诺书等内容,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二是考生如因学历、年龄及其他应备条件等不符合《选聘简章》《岗位表》资格条件,在选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发现的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所有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是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考生一旦报名,须遵守《选聘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选聘环节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四是考生上传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五是考生在填完报名信息,须点击“确定无误后,保存”键后审核单位才能进行审核。在报名结束前未提交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进入待审状态,此时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六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修改报名信息后须再次提交报名信息。修改报名信息后未进行提交的,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三)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湄江街道、黄家坝街道、教体局组织实施,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24小时内,对照《选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考生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在资格初审环节中,因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岗位的学历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报名,参加了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的,视为考生无视《选聘简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该考生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7月7日9:00至7月12日17:00.考生请在资格初审期间内登录“遵义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y.i35.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请直接向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咨询。
3.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5年7月7日9:00至7月11日17:00)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5年7月11日17:00之后,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四)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25年7月7日9:00至7月13日17:00期间进入“遵义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y.i35.cn)缴纳1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缴费后提示成功的,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自身原因不能参加任一选聘环节的,取消报考资格且不予退费。缴费成功的人员,须立即打印《报名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后,如出现某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岗位选聘人数按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并将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eitan.gov.cn/home/)”向社会公布。岗位选聘计划调减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考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选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笔试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并已经缴费的人员,应于2025年7月21日9:00至7月25日17:00.期间登录“遵义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y.i35.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打印准考证不要选择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进行,并应打印多份备用)。《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选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四)笔试时间:2025年7月26日(星期六)9:00至11:00(120分钟)
(五)考试形式:本次选聘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证件不全、过期或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笔试。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六)笔试成绩查询: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eitan.gov.cn/home/)”公布笔试成绩的具体查询时间和方式。
(七)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成绩查询结束后,由选聘工作办公室确定“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不到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其他事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现场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
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请考生关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
(二)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在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名单及资格复审事宜统一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eitan.gov.cn/home/)公示,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错误、关机、停机、无人接听、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
(三)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一份;
2.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放宽学历和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1)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签订的服务合同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提供2025年7月7日前的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根据复审需要提供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程,在选聘任何环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其选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工作。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人际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与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总成绩和名次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通过湄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名次排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根据招考计划数,按照总名次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人选,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体检
根据职位选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卫生健康局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环节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牵头,湄江街道、黄家坝街道具体组织开展考察工作,从街道组织、纪检等相关部门抽调有关人员组建考察组。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同时,经审定存在《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eitan.gov.cn/home/)”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选聘的,取消选聘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选聘。经公示无异议,由街道党工委行文,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务合同。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选聘社区工作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街道按照《关于加强全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规范管理的通知》(市组通〔2023〕7号)文件有关要求考核合格后纳入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并报县委组织部、政法委、社会工作部和县人社局备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薪酬待遇按湄潭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四险一金,具体可通过电话咨询了解。
十一、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在选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和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聘期间,笔试成绩查询、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有关时间、地点等各选聘环节的通知事项,请关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官方网站通知,考生并密切关注相关网站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一经提交报名,视为已知悉并认同本《选聘简章》全部内容。选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确保选聘单位能够及时联系。
十三、本《选聘简章》由湄潭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湄潭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4238816(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851-24253248(湄潭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851-24221073(湄潭县纪委县监委)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附件:附件:湄潭县2025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x
湄潭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日
声明:本网发布的招考公告均转载自政府官网公开招考信息,并非职业中介、劳务招聘等人力资源经营活动,不收取任何中介费用。若涉及版权或错误信息,请反馈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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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岗位表/考试时间查看入口:sq.chinasydw.cn/zp
2、社区工作者考试网(sq.chinasydw.cn)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疑议,请考生以政府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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