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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33号)、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黔组发〔2022〕17号)、市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遵义市2025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遵社发〔2025〕19号)精神,为扎实做好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经研究,拟面向社会择优公开选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
一、选聘工作原则及程序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选聘程序、公开选聘结果“三公开”制度。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44人,具体选聘单位及岗位详见《汇川区2025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及要求一览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选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选聘对象
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具体学历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6.报考年龄要求:
(1)年龄须在 18 周岁以上、40 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报考人为2007年7月7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报考人为1985年7月7日以后出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到45周岁以下(45周岁以下是指报考人员为1980年7月7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以及2020年7月7日以来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2.因黄赌毒,酒驾、寻衅滋事等被行政处罚的,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过邪教组织,组织或参加过非法宗教活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截至2025年7月11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6.不符合选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四、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2025年7月7日09:00至7月11日17:00期间进入“http://zy.i35.cn”网站,按网站提示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须仔细阅读《选聘简章》《岗位表》和相关要求,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及本人真实信息,按照报名系统提示据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时报名系统中的信息应填尽填,如具有的相关资格证书等信息。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提交失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名信息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报名注意事项
一是考生须仔细阅读《选聘简章》《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二是考生如因学历、年龄及其他条件不符合《选聘简章》资格条件,《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所有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是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考生一旦报名,须遵守《选聘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选聘环节(报名至聘用)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四是考生必须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报和提交报名信息,因考生本人未按系统要求真实、准确填报或提交信息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后,都须进行报名信息复核。复核无误点击“确定无误后,保存”键后,报名信息将进入审核流程,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确定无误后,保存”键,报名信息将无法进入审核流程,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是报名序号、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
(二)网上资格初审
1.工作人员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24小时内对照《选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考生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在资格初审环节中,因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岗位的年龄、学历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参加了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的,视为考生无视《选聘简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该考生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7月7日09:00至7月12日17:00.考生需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http://zy.i35.cn”网页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请直接向选聘单位进行咨询(联系电话见简章末尾)。
3.网上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在报名期间(2025年7月7日09:00至7月11日17:00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2025年7月11日17:00至7月12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25年7月7日09:00至7月13日17:00期间进入报名网站,根据网站提示缴纳100元考试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缴费成功的人员,须打印《报名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已缴费人员主动放弃或因自身原因不参加任一选聘环节的不予退费。
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后,如出现某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岗位选聘人数按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并将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yhc.gov.cn/)通知公告栏向社会公布。岗位选聘计划调减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选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选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已经缴费的人员,应于2025年7月21日09:00至7月25日17:00期间进入“http://zy.i35.cn”网页中准考证打印链接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打印准考证不要选择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进行,并应打印多份备用)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5年7月26日0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四)考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五)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为15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60%计入总成绩,折算后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查询方式为网上查询,在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yhc.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公告,考生按照公告要求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查询结束后,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或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于笔试结束后由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六、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查询工作安排,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由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通过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yhc.gov.cn/)通知公告栏统一发布。
(一)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工作人员按照《选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
(二)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在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在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yhc.gov.cn/)通知公告栏统一公布。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进行两轮。
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主动放弃后续环节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岗位取消。取消的情况在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yhc.gov.cn/)通知公告栏统一公布。
(三)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1.报名系统中打印《报名表》一份。
2.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查验考生学信网学历信息。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参加复审,并放宽到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对适当放宽年龄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5.选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选聘工作始终,在选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选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和成绩计算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其名单在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yhc.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
(一)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由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将信息在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yhc.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于面试结束后由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总成绩和名次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折算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前)高的考生名次排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根据选聘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人选。
八、体检
根据岗位选聘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集中,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的视为放弃体检,取消进入下一选聘环节资格。体检由选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下一选聘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九、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
考察由选聘街道党工委具体负责,抽调有关人员组建考察组。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同时,经审定存在《选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在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yhc.gov.cn/)通知公告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选聘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聘。
十一、聘用
对拟选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聘的,由街道办事处与选聘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新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按照《关于加强全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规范管理的通知》(市组通﹝2023﹞7号)文件有关要求考核合格后,纳入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
十二、选聘岗位薪酬及福利待遇
本次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汇川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及提标后标准执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劳动<聘用>合同约定工资总额的80%进行发放)。
1.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职务薪酬+级别薪酬+绩效薪酬+学历津贴+职业资格津贴。
2.城市社区工作者按相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需咨询相关信息的,可联系所报考街道办事处,联系方式见简章末尾。
十三、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选聘简章》等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四、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聘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与选聘单位保持及时联系。并密切关注相关网站信息,因考生本人未及时查看或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一经提交报名申请,视为已知悉并认同本《选聘简章》全部内容。
十五、本《选聘简章》由汇川区委社会工作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简章未尽事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六、报名咨询电话及时间
上海路街道办事处:0851-28624645
洗马路街道办事处:0851-28924395
大连路街道办事处:0851-28686739
高桥街道办事处:0851-28930200
董公寺街道办事处:0851-28672513
高坪街道办事处:0851-28391672
中共遵义市汇川区委社会工作部:0851-28925808
遵义市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28651559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7:00
附件:汇川区2025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x
汇川区2025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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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区工作者考试网(sq.chinasydw.cn)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疑议,请考生以政府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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