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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三峡学院第二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人简章

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20-07-31 13: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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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学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 单位简介
 
  重庆三峡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三峡库区腹地唯一的一所多科性本科院校,是全国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单位、中美应用技术教育“双百计划”成员单位、重庆市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重庆市高校美育改革和发展实验校,重庆市首所倡导“绿色教育理念”、力推“绿色教育产教融合”的本科高校。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三峡学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详见《一览表》,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研究生可推迟至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进行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简章发布之日起至8月8日24时期间,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3、附件4)和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5)后发至人事处邮箱sxxyzjk@163.com,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做好报名关键信息记录。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初审报考资格。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3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果学校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予以回复。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学校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并通知参加复审相关事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岗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部门或人事处,联系电话见附表)。
 
  4.复审报考资格。资格初审合格者,持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到学校参加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所需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6)。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具备参加考核资格。审查通过者方能进入下一个招聘流程。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将于资格审查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重庆三峡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未满5年的,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7);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满5年的,可在体检前或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5.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通过资格复审参加考核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6.打印准考证。资格复审合格者,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是公共科目笔试。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案例答辩)、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分值100分,时间为90分钟。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大纲以2020年6月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时间暂定8月下旬,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或重庆三峡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sanxiau.edu.cn/rsc/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相关事宜。
 
  (二)面试
 
  面试项目各项分值均为100分,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
 
  笔试缺考和笔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各岗位开展面试项目内容详见《一览表》(附件1),具体内容、时间及地点通过重庆三峡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或公告。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以试讲、案例答辩等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时间为20-30分钟。
 
  专业技能测试比例为3:1,若达不到3:1的相应递减,最低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面试比例不低于2:1,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测试人选。若最后一名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在综合面试环节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则不能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测试成绩及进入综合面试相关事宜。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比例为2:1,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综合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综合面试。
 
  面试比例凡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应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招聘的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且该考生各科成绩应“达到60分”或“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同一主管部门其他招聘岗位(其面试比例须不低于2:1)首轮应进入面试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最低分”。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人事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学校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试小组中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上报学校综合审定。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三峡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www.sanxiau.edu.cn/rsc/)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学校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8年。凡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7)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学校人事处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重庆三峡学院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58102397、023-58102094
 
  3.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58102397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 重庆三峡学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重庆三峡学院2020年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专任教师)
 
  4.重庆三峡学院2020年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辅导员)
 
  5.应聘信息表
 
  6.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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