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根据厦门市消防工作的需要,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一:消防灭火救援员(50人)
⑴要求:男性、初中以上学历、年龄在18至26周岁、退役军人延至30周岁;⑵薪资待遇:试用期2600元/月,实行岗前集中培训,试用期一个月后月均收入4500-6000元左右;退伍士兵择优录用,服役年限根据相关文件套改相应等级工资。
岗位二:消防车驾驶员(15人)
⑴要求:男性、初中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持有B2以上驾驶证,二年以上驾驶经验;⑵薪资待遇:月均收入5000-7000元左右。
岗位三:指挥中心接警调度员(8人)
⑴要求:①男性、高中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②女性、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厦门常住户口,年龄35周岁以下;⑵薪资待遇:月均收入4500-6000元左右;以上均需普通话标准、熟练使用电脑及处理日常文字工作。
岗位四:办公室文员(2人)
⑴要求: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文秘专业优先,熟练使用电脑及处理日常文字工作;⑵薪资待遇:月均收入4000-5000元左右。
其他要求:以上岗位需身体、心理健康、品行端正,个人银行征信无不良贷款记录,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政治审查要求。岗位一、二、三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轮班,每月安排休假8天,未安排休假按照规定发放无公休补贴;岗位四实行上下班制度,每年享受一次年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①受过刑事处罚、行政留和党政处分等的;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③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④评定过伤残等级的;⑤其他不宜招聘情形的。
二、其他福利待遇
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⑵履行合同期间可享受国家法律规定假期:婚假、护理假、带薪休假(需工作满1年)等;
⑶岗位一、二、三免费提供食宿及生活用品,发放制服及其他个人被装,伙食标准与国家消防员同等待遇;
⑷一经录用,可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格检查;
⑸表现优秀的,可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三、报名须知:
⑴报名时间:2020年3月20日至4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
⑵报名方式:填报个人报名登记表(附后)发至QQ:76334140邮箱;
⑶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时请身份证件原件、学历证明复印件、近期区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单》、个人征信报告,根据工作性质要求体检内容为常规体检、肝功能两对半、血液体检等方面。退伍士兵需带《退伍证》。
(4)聘用考核:凡被聘用的政府专职队员必须进行岗前集中培训或实习1个月,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5)咨询电话:何先生(13806065791)
特别提示: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造成严重后果,追究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