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财政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综合文秘岗位人员1名;财政业务(辅助)岗位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报考综合文秘岗位的,应具备相关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学(教育)、秘书(学),文秘(学),中文(文秘或秘书)教育等;报考财政业务(辅助)岗位的,应具备相关专业包括:财政(学),税收学,税务,金融(学),经济与金融,财政与税收会计(学),财务管理等。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5.责任心强,工作严谨细致,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6.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5年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规定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的;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20年3月16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下午5:30,报名人员将相关报名材料发至邮箱:ljqczj 126.com,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包括:(1)报名表电子版;(2)两寸标准彩色数码证件照电子版;(3)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资格审查:报名时,本人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条件,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后,方可报名。经洛江区财政局初步核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接到本单位通知,及时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到洛江区财政局(洛江区政府大楼二楼)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并承诺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考察方式:结合评估个人的工作经历及表现等情况,通过面试方式,确定招聘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薪资待遇
经面试和审核合格后,由洛江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均按照区里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招聘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95-22633357,联系人:蒋先生;
2.考察入围后,需体检合格,方能办理入职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本次招聘工作接受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638757;
4.报名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自负。对招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面试、招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