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2020年上半年区内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充实区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及街道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组织部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区内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布于后。
一、考调原则
整个考调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调名额
此次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20年上半年区内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考调范围对象
1.岗位序号1-11考调范围:全区内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上述单位中的工勤人员以及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人员)。
2.岗位序号12-13考调范围:全区内在职在编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在现工作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满2年(经组织批准的借调时间可以计入),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或试用期不定等次)及以上;
4.具备拟考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一览表》(其中计算时间截止至简章发布当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受处分期间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4.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5.与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调管理
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者在多个岗位报名的,一经发现,按不诚信处理,取消考调资格,并记入个人档案。报名时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考入后按报考单位岗位性质、身份进行管理。《一览表》所列岗位等级为考调到新单位后的最高岗位等级。原岗位等于或高于《一览表》所列岗位等级的,调入后按《一览表》所列岗位等级确定;原岗位高于《一览表》所列岗位等级的,需在报考时出具同意调整岗位等级自愿书;原岗位低于《一览表》所列岗位等级的,调入后按原岗位等级确定。事业单位职员与专业技术人员转岗的,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要求进行。
六、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
2020年3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方式。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原则上采取电子邮件报名、邮寄报名的方式,邮件地址详见《一览表1》。
(三)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印证材料、《报名推荐表》等照片或传真件一份。
报名者应对提交的信息材料和照片的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电子照片失真或不符合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七、初选
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比例达到1∶1即可开考,如达不到相应比例则相应递减考调计划数至不能递减为止。
《一览表》岗位初选由考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主管部门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公开平等地对报考人员进行初选。初选具体方式、时间、地点、要求等由考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确定并在初选3个工作日前由主管部门告知考生。
初选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各主管部门将初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考调人数2∶1比例将初选通过人员报区人力社保局组织考核;报名人数未达到2∶1的,可将实际通过初选人员全部纳入考核。初选成绩不带入考核及以后环节。
为有序有效切实开展好本次区内考调工作,请各考调单位于2020年3月29日前向区人力社保局内网报送初选结果。
八、考核
考核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总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领取考核通知书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请见荣昌区人力社保局(http://hrss.rongchang.gov.cn/)网上通知,届时不再单独通知,不按规定领取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
每个岗位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考调人数等额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若考核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差额考察,由区人力社保局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考察确定拟考调人员。
考察由主管部门组织。考察重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结论为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因考察原因出现缺额的,由考调单位商区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进行递补的,在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其他考生考核成绩中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区人力社保局根据主管部门考察情况确定拟考调人员,拟考调人员名单在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十一、纪律要求
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其它要求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下招聘工作实施过程中,请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主动与防疫部门协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人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
本简章由重庆市荣昌区人力社保局及相关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3-46773431
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