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号)精神,经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我市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今年我市公开招聘教师进修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和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名额为146名,具体学历、学科和专业等详见《2020年福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往届毕业生。我省已在编教师不在此招聘范围。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教学工作,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无征信不良记录。
二、报名的有关事项
1.网络报名网址和时间: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网址:www.eeafj.cn)。应聘人员网络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3月16日8:00(系统开启)—2020年3月22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2.政策咨询服务:网络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咨询地点:福安市教育局人事股(福安市阳头金沙岗64号),咨询电话:0593-6381271。
3.笔试考务费标准: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的规定标准执行。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应聘者报名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报名费不予返还。
4.资格初复审:(1)2020年3月16日—3月22日福安市教育局依照招聘条件和要求,指定专人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通过网络进行应聘者资格初审。(2)待笔试成绩公布后进入面试的应聘人选请自行下载《2020年福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个人网上报名表”,并按表中的要求到福安市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复审时随带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若无法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可随带院校开具的证明材料及就业推荐表。
5.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应聘者进入考点的凭证。
6.注意事项
⑴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核对本岗位的报考条件,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⑵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我市招聘计划中的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⑶在福安市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的相应专业笔试,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并经面试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
⑷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限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大学、陕西师大共六所,不含分校或办学点)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报考非免于笔试岗位的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笔试,面试合格的优先录取,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
三、招聘方法
(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笔试:原定于2020年4月12日举行的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推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
⑴每个专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⑵若同一专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⑶若网络报名后未参加笔试,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考。
⑷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没有竞争对象的应聘者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为合格。
⑸进入面试范围内的应聘者若要放弃面试,须在笔试成绩公示7天内,向福安市教育局人事股递交放弃面试申请书,所余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⑹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以上岗位如有空缺,可安排补充招聘。若因各种原因招聘岗位有剩余名额,中学剩余名额以1人为单位依次转给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生物、地理、音乐。初中剩余名额以1人为单位依次转给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
小学剩余名额以1人为单位先依次转给小学语文(本科)、小学数学(本科)。若还有剩余再依次转给小学语文(专科)、小学数学(专科)。若还有剩余最后依次转给小学信息(本科)、小学音乐(本科)、小学美术(本科)、小学体育(本科)。
以上若还有剩余名额(不含研究生计划)均转给学前教育。
2.面试时间与面试内容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研究生岗位的由相关学校设立专项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⑴招聘教师进修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和中小学岗位教师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内容为片段教学、回答专家提问。
⑵招聘幼儿园岗位教师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内容为:主题绘画、片段教学、幼儿歌曲钢琴弹唱、舞蹈表演(各占25分)。
3.考试总成绩计分办法
⑴招聘职业技术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0×100)×60%+面试成绩×40%。
⑵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教育综合考试成绩÷150×100)×50%+面试成绩×50%。
⑶笔试、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计算时均保留两位小数。
⑷免于笔试的应聘者按面试成绩择优录取,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不予录取。
4.面试组织
⑴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组由5-7人组成,考官从外县市抽取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进行岗前培训。评分办法:考官当场评分,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计算。
⑵应聘者面试顺序随机抽签确定。
⑶为确保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的顺利开展,福安市招聘教师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四、聘用办法、体检和考核
(一)聘用办法:
1.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根据各报考专业应聘者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依次优先聘用:福安籍(福安生源)、学历高(同等学历师范类优先)、笔试成绩较高、教师子女;若以上条件均相同,则加试一场,按加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2.应聘者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报考专业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名次递补。
(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考核: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人社局负责组织。
五、其他
1.公开招聘教师的相关事宜均在福安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fjfa.gov.cn/zwgk/zdxxgk/jygzxx/)(福安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重点信息公开/教育工作信息)上发布,敬请关注,不另行通知。
2.为便于工作安排,请进入网报的应聘者加“2020年新任教师”QQ群,群号:389203162,加入时QQ个人昵称信息更新为:“学科—姓名”。
监督电话:0593-6381531(福安市教育局监察室)
福安市教育局福安市人社局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