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松溪县关于招聘城市管理局河东中队城管协管员的公告
根据上级关于持续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坚持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精神,县城市管理局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局河东中队城管协管员,开展河东乡人居环境整治和“两违管控”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人数
面向松溪县户籍(或松溪县户籍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退役军人、45周岁以下男性公开招聘7名城管协管员。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标准。
3、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0厘米以上。
4、报名人员需初中以上学历。
5、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考虑;具有综合文字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考试: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被开除公职的;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凡符合上述范围和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候必须本人到场,报名时需带退伍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报名时间:2020年3月9日—16日,地点:河东乡人民政府党政办,河东乡河东村河东路167号。
2、考试安排: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3、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以面试分高者优先。如果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选调人数时,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入闱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
4、考核:由县城市管理局与河东乡人民政府组成考察工作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工作情况和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资格条件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5、公示:在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经核实而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采用劳务派遣方式予以聘用。合同期为2年,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两年一聘,薪资待遇参照县城市管理局同类人员,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优先续聘留用,不合格者自动解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公告确定。
联系电话:0599-2321710(城市管理局)
0599-6083186(河东乡人民政府)
城市管理局河东乡人民政府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