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科技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文件精神,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金陵科技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金陵科技学院网(www.jit.edu.cn)发布,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金陵科技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4、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
5、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7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者不超过45周岁(197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学校师资紧缺专业、特别优秀者且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岗位信息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本公告为2020年度长期招聘公告。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学院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确定各期考核人选,适时启动考核程序(一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即可启动)。学院人资处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可直接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学院人资处应聘邮箱:jitzhaopin jit.edu.cn,也可发送至相关学院(部门)联系人邮箱(详见《岗位信息表》),发送主题以“所在单位/毕业学校+专业+学历(职称)+应聘学院(部门)名称及编号”格式注明。
3、报名提交材料:
①《金陵科技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见附件3)及个人详细简历(附配偶、子女等情况);
②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
③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④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⑤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就业选择推荐表》以及成绩单(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学院对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材料初审通过后,按照学院要求来院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资格复审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考核。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核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直接考核的方式,由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考核方案组织实施。
考核包括教学试讲和面试两个环节,视情采取线上或线下考核方式。教学试讲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1、教学试讲:根据招聘的岗位,确定一门专业课程试讲(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教学试讲合格线为70分,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计算:按照教学试讲占60%,面试占40%计算考核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五)公示、聘用
学院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金陵科技学院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核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学院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具体人才分类及待遇说明详见《金陵科技学院人才引进分类及待遇》(附件2)。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核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五、咨询监督
金陵科技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金陵科技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6188109
联系人:陆老师、肖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025)86188861
联系人:郭老师
金陵科技学院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