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聘编制外办公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受红塔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称“用工单位”)委托,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办公辅助岗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热爱党务工作,服从用工单位分配;
(3)积极向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公文写作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5)具备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
(7)户籍不限。
2.岗位条件
★党群工作局综合党务岗位1名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4日以后出生);
(2)文秘、汉语言文学或相关相近专业;
(3)中共正式党员。
★国土规划建设局规划建设岗位1名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4日以后出生);
(2)规划、工程、测绘类或相近专业;
(3)能熟练使用CAD、Photoshop等常规绘图软件;
★投资促进局投资促进综合岗位1名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招商引资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到45岁。
(2)专业不限。
★科技创新局科技综合岗位2名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5岁;
(2)专业不限。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被辞退或开除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高古楼网站、红塔工业园区、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9日—3月13日(共5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明珠路16号(原高快客运站南行100米),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03室(张老师,电话:18088917702)。现场报名须提交填写好的报名表1份(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
3.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
4.报名考试费用:50元/人。
报名后,报考人员应及时到报名处或登录相关报名网站查看有关通知,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询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组织考试
1.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即: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笔试成绩总分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招聘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7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的,不记入综合成绩,不予录用。
4.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5.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四)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2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五)政审
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政审。
(六)公示
体检和政审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当出现报考人员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和放弃录用的情况时,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用人过程中,若有人员离职,从本次招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人员管理
1.用工方式:劳务派遣。
2.聘用: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按岗位要求招聘录用后派遣到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统筹分配岗位。一经聘用即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
3.人员管理:由用工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岗位职责、作息制度,绩效考核等按照用工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三、薪酬待遇及工作时间
(一)薪酬待遇
基础薪酬待遇约为4550元/月(包括基本工资、五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另根据《红塔工业园区内部考核暂行办法》考核后发放工作考核奖。入职后可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规定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享受相应待遇。
(二)工作时间
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休息休假制度,具体工作时间按用工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未尽事宜由用工单位和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