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2020年眉山市文化馆(市东坡文艺创作中心)公开考核招聘艺术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眉山市文化馆(市东坡文艺创作中心)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1名艺术类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眉山市文化馆(市东坡文艺创作中心)基本情况》(附件1),招聘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眉山市文化馆(市东坡文艺创作中心)公开考核招聘艺术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二级演员及以上职称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详见附件2)。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本次公招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3月9日。
2.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等详见《岗位表》(附件2)。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岗位条件要求,条件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3月9日至3月13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免收报名费。
3.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登录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下载《2020年眉山市文化馆(市东坡文艺创作中心)公开考核招聘艺术类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3),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3月10日至3月17日登录本人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2寸免冠证件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4.特殊报考对象,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三)考核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发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考核时间、方式和内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拟聘人选须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
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了解,对其档案和提供的报考信息、相关材料作进一步核实。
因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研究,可按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体检、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在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1.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辞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3.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考核招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考核招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流(调)动。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市文广旅局机关纪委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12388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28)38173258
市文广旅局机关纪委:(028)38165306
政策咨询电话:
市文广旅局人事与内审科:(028)38168605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