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邮政管理局招聘1名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告
厦门市翔安邮政管理局由厦门市邮政管理局与翔安区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邮政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快递)服务标准,履行行业管理与市场监管职责。
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1名非在编工作人员,工作地点为翔安。招聘简章如下:
一、岗位与名额
普遍服务科办事员:1名,从事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用品用具市场的监管工作等。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细心谨慎、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待人热情,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
(3)有一定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2.岗位要求
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三、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3日-3月12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2.报名地点:厦门市翔安邮政管理局办公室(翔安区东方新城祥福一里7号楼801室,公交站:汇景广场站);咨询电话:7278057。
3.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请将《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证件扫描件及近期免冠彩照1寸照片的电子版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报名岗位名称+姓名”,发送邮箱xayzglj 163.com。(纸质材料待笔试前再按要求提交)
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曾获奖励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彩照1寸照片2张,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记录均可)。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1.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聘用与待遇
1.对拟录用人员,根据厦门市翔安邮政管理局非在编工作人员聘用的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工资及待遇:参照翔安区非在编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它事项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013年以来在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名。
2.本简章仅适用于此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翔安邮政管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市翔安邮政管理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