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编外人员招聘简章
福州市仓山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系仓山区政府直属事业参公单位。因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1名编外人员,现委托福州市仓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按照福州市仓山区编外人员管理规定,开展仓山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编外人员招聘报名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1名,其中:办事人员岗位1名,条件要求如下:
岗位要求:
1、有公文写作经验或计算机专业水平者优先;
2、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操作及运用或有旅行社相关就职经验;
3、责任心强,配合度好,工作踏实认真,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
4、我区对口大学生志愿服务者优先选聘。
5、有旅游行业、机关单位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6、有就业经历的报名人员原则上应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聘用后社保关系应转入仓山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管理。
二、管理模式
编外人员日常工作和安全管理由仓山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仓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人员薪酬
人员待遇按照仓山区编外聘用人员统一标准执行
1、人员薪资:2350元/月(按照仓山区劳务派遣用工统一标准);
2、所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四、报名时间: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3月4日
五、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报考单位-岗位-姓名”,并以“报考单位-岗位-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指定邮箱csqbwzp 163.com。报名材料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材料不清晰、不齐全或报名表填写不完整则视为审核不通过。
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并对提交的材料及填写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六、报名材料:
1、仓山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拍照图片或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登陆学信网查找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七、面试考核工作:
仓山区就业管理中心对应聘报名人员资料进行收件、初审后,交由用人单位审核确定参加面试或考核名单,根据面试或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八、其他事项:
岗位工作、面试和聘用查询电话:0591-83468181,联系人:卢女士(仓山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报名咨询电话:0591-83442530联系人:郑女士(仓山区就业管理中心)。
仓山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