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关于2020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巴市组电明字〔2020〕2号)要求,现将南江县2020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共计划面向南江县内在岗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2017年及以前选聘、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的南江县内在岗大学生村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18日至2月25日。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请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大学生村官,按照以下所需材料扫描打包压缩发送至QQ邮箱:364770344 qq.com
,在考察时收取和审查原件,申报材料不真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资格。
3.报名手续: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大学生村官,持相关材料原件(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聘用时和在职教育学历证书及电子学历备案表、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创业成绩证明等)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填写《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
4.资格审查和公示:2020年2月26日至3月8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审查情况将在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5.确定考察人选:2020年3月9日至3月10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情况,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2020年3月11日至3月22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察人选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同时审查个人档案。考察合格人员在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体检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南江县委组织部707室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委组织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时间及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为本次考核招聘的拟聘人选,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考察情况、岗位需求、所学专业及本人意愿确定拟聘单位和岗位,并在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不服从岗位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公示结束后,按程序上报省、市“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核转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取消拟聘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2020年5月7日至5月22日,经省、市“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的拟聘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张贴公布。组织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编制、工资等手续,并培训上岗。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取消考核转聘资格。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区)和本县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八、纪律要求
1.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一经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2.严格考核招聘程序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准徇私舞弊,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本次招聘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进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27-8222806。
中共南江县委组织部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