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道路运输管理分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的公告
巧家县道路管理分局为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做好执法服务管理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临时聘用人员,协助开展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一.招聘形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察和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
招聘临时聘用合同制人员10名,限男性,工作岗位均为稽查岗。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党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2、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道路运输工作经验、退伍军人可优先录用;
3、男性身高在165CM以上,年龄在18至35周岁,学历要求高中以上;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无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被判处刑罚的。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的,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不宜聘用为道路运输管理分局临时合同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
四.用工方式
招聘的临时聘用人员不纳入单位正式编制,采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进行管理使用,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临时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需辞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履行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7日至2月1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巧家县道路运输管理分局(3楼办公室),咨询电话:0870—7123464。
3、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4、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尿检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信息复印件的户主页与本人信息页应在同一页面);②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报名者需填写《巧家县道路运输管理分局临时招聘人员登记表》(现场领取),经过审查合格后,取得报考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1.考试方式:
考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
2.面试时间:待定(具体通知为准)
3.面试地点:巧家县道路运输管理分局会议室。
(三)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排名在“互联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六.考察及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由巧家县道路运输管理分局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及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签订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发放分局规定的试用工资300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基本工资+绩效考核=4000.00元以上(含个人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含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纳部分按当年缴费基数测算后由劳务派遣公司进行缴纳,个人部分由个人自行出资,由劳务派遣公司代为缴纳。
八.其他要求
面试合格后,经公示后无异议,单位拟录用人员需交制服
押金1000.00元,试用期满后,正式录用人员单位给予退还制服押金;试用期满后,未录用人员制服押金不予退还。
本《公告》由巧家县道路运输管理分局负责解释。
巧家县道路运输管理分局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