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株洲市纪委市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2名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辅助工作人员(用工方式:劳务派遣),主要负责信访举报平台电话接听、内容登记、录入及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三)年龄在18周岁(2002年1月1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有其他不适宜报考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19日至2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仅工作日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在株洲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地址:株洲市委大楼724室,联系电话:0731-28680139,28680136)。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和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到株洲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报名。
四、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组织考试
(一)考试内容。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测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文字综合能力,计算机测试主要测试计算机操作和文字速录能力。笔试和计算机测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根据笔试和计算机测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普通话水平、语言组织、临场应变和综合处理能力。
(二)成绩综合。总成绩=笔试×30%+计算机测试×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总成绩适时在清风株洲网上公布。
六、政审
参照相关政策和聘用岗位要求,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情况及与岗位的适应程度,并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核。若出现政审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组织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政审情况,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具有相关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相关费用由考生自负。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加体检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八、确认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试、政审和体检情况,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风株洲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根据用人单位规定,由人力资源公司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1年后视情况予以续签。首次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即时解聘。
九、其他
辅助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株洲市财政局、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文件执行。本次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均以清风株洲网上的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体检费用外,不需另外缴纳任何费用。
本公告由株洲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1-2868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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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
2020年1月19日
原标题:株洲市纪委市监委2020年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zzlzw.zznews.gov.cn/html/1254/173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