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关于2020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厕管理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厕管理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申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组织安置”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名额及职责
(一)招聘名额:本次共招聘公厕管理人员6名。
(二)岗位职责:公厕的管理维护和清扫保洁。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户籍为本县古宋镇户口。
(二)女性年满18岁周岁以上,45岁以下;男性年满18岁周岁以上,55岁以下,具行为能力的公民。
(三)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四)自愿从事公厕管理人员岗位工作,具有劳动能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适应夜晚上班。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面试、公示、正式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月22日截止(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兴文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二楼环卫所(兴文县古宋镇光明新城大龙城9号楼)。
3.报名方式:自愿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4.报名时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规格):
(1)《公开招聘公厕管理人员报名表》1份;
(2)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3)户口簿复印件1份(首页、本人页);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所属村社出具的思想道德品行和具备职业能力证明材料;
(6)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经复核、认定后,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在县住建城管局三楼公示栏、县住建城管局微信公众号同步进行公告,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审核。参加面试人员持个人身份证原件,按照公告通知时间到相应地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工作人员统一安排依次进行面试。
2.面试地点:兴文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三楼中会议室。
3.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前6名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及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将在县住建城管局三楼公示栏、县住建城管局微信公众号同步进行公告。
(四)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由聘用单位电话通知,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在县住建城管局三楼公示栏、县住建城管局微信公众号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六)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1.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录用。被聘用人员年龄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注:男性满60周岁、女满性50周岁),应提前告知,提出离职,解除聘用。
2.工资福利参照我单位现有公厕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保险。
3.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服从用人单位考核和管理。
五、纪律与注意事项
(一)因缺少面试审查要求的证件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审查和正式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二)因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三)因没关注相关公告平台和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体检或递补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
详情咨询:王尧、王鑫咨询电话:0831-8820379。
特此公告
兴文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2019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