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阳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法务助理的公告
为确保人民法院机关保卫、值庭押解等工作的有序进行,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根据县政办纪字(2019)94号县工作纪要精神,寿阳县人民法院决定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6名、法务助理4名,并委托寿阳县奥泰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承办。现就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录岗位及人数
1、聘用制司法警察6名,只招男性。
2、法务助理4名,性别不限。
三、招录条件
1、聘用制司法警察招录条件:
①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吃苦耐劳、勇于奉献精神。
②具有寿阳县户籍,男性。
③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92年2月1日后出生),退役士兵、警校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0年2月1日后出生)。
④身高在1.72米及以上。
⑤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警校毕业生可放宽到中专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到高中学历(2020年应届毕业生持相关证明即可报名)。
⑥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扁平足,矫正视力分别在5.0及以上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法务助理招录条件:
①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法律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②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92年2月1日后出生)。
③男身高1.70米及以上;女身高1.60米及以上。
④无纹身,裸眼视力4.8及以上。
⑤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公安、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可放宽至中专(2020年应届毕业生持相关证明即可报名)。
⑥能够熟练操作和使用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打字录入水平。
⑦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的、有法院工作经历的、曾任人民陪审员的优先聘用(报名时须提供学校、相关法院的证明材料)。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聘用
1、受过治安管理处罚、刑事处罚的。
2、接受强制隔离戒毒或有吸毒史的。
3、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2日至2月4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址:寿阳县朝阳东街36号----山西奥泰集团人力资源公司一层服务大厅。
3、联系电话:0354—4627507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本人报名,不得他人代替或电话报名。
5、报名所需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②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2份(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到同页面上);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④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
⑤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⑥本人近期同底版1寸红底免冠照片4张;
⑦与本人相关的证书及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
⑧报名费100元(需现金,不接受微信和支付宝转账)。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需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聘用制司法警察岗位的增加体能测试项目。
1、笔试
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采取百分制形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等。
准考证领取、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按照不同岗位笔试成绩,按照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的面试对象。如笔试人数不达面试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如出现最后一名入围者笔试成绩并列的,则共同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内容:仪表举止、表达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基本法律知识等。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
笔试、面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体能测试(报考聘用制司法警察岗位)
报考聘用制司法警察岗位面试的考生须全部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项目为: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体能测试采取百分制,每项100分,成绩为两项测试总和的平均分。
4、成绩测算
①聘用制司法警察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80%+体能测试成绩×20%。
总成绩排名前6名(含第6名)确定为进入体检和政审对象,如第6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
②法务助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排名前4名(含第4名)确定为进入体检和政审对象,如第4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
八、体检和政审
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须到统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政审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及表现等情况。政审期间将对入围人员的年龄、学历和户籍等进行复核,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空缺人选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统一在原刊登招聘公告的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反映有重大问题,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形式、薪酬待遇
1、次此应聘人员为劳务派遣制,由寿阳县奥泰劳务派遣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统一派遣到县人民法院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人员予以辞退。
2、合同期满,根据用工单位的工作需求和对聘用人员的考核情况,经双方同意后可续签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的月工资不低于寿阳县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十一、注意事项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后无论是否被录用,本人报名资料及报名费均不予退还。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保持通讯畅通。为确保信息沟通,应聘人员报名时需要至少留有两个以上联系电话号码,并要书写规范、字迹清楚。凡因自身原因导致的通讯受阻,责任自负。
寿阳县人民法院
寿阳县奥泰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