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县投资促进事务局、县农村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县普查中心、县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和训练基地管理站等事业单位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岗位6个,计划人数8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洞口县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对应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洞口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共同认定;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方案经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招聘信息通过洞口县人力资源考试网(www.dkrc.com.cn)予以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公开招聘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至1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确认地点:洞口县商务局五楼会议室。
2.现场报名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需持《洞口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学历证书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1张,到现场进行报名照相(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表(样本)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和学历证明必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
报名时,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对报考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报名人员所留的电话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4)报名期间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计划数的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岗位数;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告。
2.考试方式
(1)笔试
①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②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③笔试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考场规则。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考场规则和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入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五年。如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对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或答案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报考者在考试时有保护好自己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的义务,应防止答案被他人抄袭,对被抄袭而导致雷同的,均按成绩无效处理。如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五年或长期记录的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④笔试成绩查询请登陆洞口县人力资源考试网(www.dkrc.com.cn)查询。
(2)面试
①面试对象的确定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而造成公招岗位计划与拟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降低开考比例以及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②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③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④入围面试名单将在洞口县人力资源考试网(www.dkrc.com.cn)公布
(4)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所有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折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综合成绩在洞口县人力资源考试网(www.dkrc.com.cn)上予以公布。
(五)体检
1.根据招聘计划的职位人数,依据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才能进入体检。
如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时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2.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应聘资格、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进一步核审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后,在洞口县人力资源考试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备案后。用人单位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并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动。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
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体检后,因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纪律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全程监督。
2.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
3.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发生,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4.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投诉及咨询电话:
(1)咨询电话
洞口县人社局事管股0739-7236385
洞口县商务局0739-7222092
洞口县统计局0739-7222966
洞口县水利局0739-7140827
洞口县人武部0739-8930781
(2)举报、投诉电话:
洞口县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组0739-708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