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关于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泸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决定公开直接考核招聘下属事业单位泸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泸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下属事业单位泸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招聘人员2名,岗位要求详见《泸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附件1)。
三、招聘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
4.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应届毕业生需在2020年9月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泸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三楼人事政工股。(咨询电话:0830-8178128)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需学校开具证明)及复印件。
(2)《泸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下属事业单位泸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详见附件2);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综合测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综合测试,时间、地点、测试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按照招聘岗位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泸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直接考核招聘人员,在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再办理聘用、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招聘单位不予聘用。
受聘人员须提供真实考核招聘有关资料,如发现资料证照虚假、不符合职位条件或违反聘用政策法规规定,均可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且后果自负。
(七)聘用相关问题说明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五、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8178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