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商务局2020年对外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认真贯彻市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充实商务工作队伍,更好的服务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我局拟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商务工作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商务局是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加挂昆明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内外贸易、口岸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工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编制实施本市商务发展规划及内外贸易、服务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电子商务、商业布局、药品流通行业发展、口岸发展、会展业发展等单项规划;组织拟订流通体制改革意见,推动流通标准化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完善外贸促进体系、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牵头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和智能物流体系建设;负责商品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参与规范商务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商业体系建设,依法对国家负面清单外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备案管理;承担昆明市驻外商务代表处办公室、中国(昆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办公室、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素养、道德修养、知识素养和业务水平。
(二)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在招聘环境、程序、标准等方面,为应聘者提供透明、平等、公正的竞争机会,招聘信息发布及时、公开。
(三)竞争择优原则。依据招聘岗位对应聘者在能力素质、性格特质、团队精神等方面的要求,通过考核的竞争方式,选拔出符合要求的优秀人才。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招聘人数为10人,具体岗位及要求为:
以上时间节点均按2020年1月1日计算。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单位开除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在原单位未解除工作关系或用工合同未到期的;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7日-2020年1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址:昆明市商务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5楼521室)。
3.报名材料:《昆明市商务局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下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相关证明材料。有工作经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离职证明或待业证(失业证)。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资格审查:由昆明市商务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考试环节。专业、学科设置按照2019年度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使用的目录设置。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笔试
1.每个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削减该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
2.笔试形式:采取单人单座闭卷方式组织,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昆明市商务局官网)
4.笔试分值及构成: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占70%,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占30%。
5.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昆明市商务局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进入面试,面试比例不低于1:2(具体根据笔试成绩情况进行确定)。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成绩。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分值及内容:满分100分,主要面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昆明市商务局官网)。
5.面试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
(四)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若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的,将按照本岗位面试成绩排名考生中按缺额人数进行递补。
2.本次招聘进入面试的考生自公布面试成绩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本岗位面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五)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与体检同步进行,政审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政治面貌、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等。
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将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在招聘过程中,对考生资格审核通过情况、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均在昆明市商务局网站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昆明市商务局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由昆明市商务局负责。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六、薪酬福利
(一)薪酬构成:基本工资、交通补贴、月度绩效、年终奖、五险一金。其中年终奖通过年底测评核发。
(二)试用期: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按正式劳务派遣工资的75%标准发放。
(三)受聘人员到岗履职后,根据其个人能力和工作表现,基础工资按标准晋升。
七、招聘纪律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63123289
联系人:徐老师
昆明市商务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