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攸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精神,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结合各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攸县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选调计划
面向攸县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和卫健系统在岗在编人员)公开选调20名工作人员。具体见附件1。
三、岗位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在攸县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满1年;
5.需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发布信息
选调公告和各环节信息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选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0年2月26日至2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57会议室(发展中心主体楼6楼)。
(四)报名要求: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攸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如实填写,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县委编办开具的编制证明原件、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考核表复印件、职业资格证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
(五)其他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及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选调资格。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必须保持联系电话通畅,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选调方概不负责。
(七)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六、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弄虚作假或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取消其选调资格。
七、考试
本次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命题。考试均采用百分制。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开考比例:
1.选调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2。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必须大于1:1)或核减选调计划。
2.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考察环节人员的最低综合成绩。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和文字综合。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按选调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再电话通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团队协作精神等。
(四)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其余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八、考察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调人选,拟调人员名单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调人员有反映的,由相关部门调查核实。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十、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的对象,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取消选调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选调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选调纪律,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咨询及监督电话
攸县人社局:0731-24327816(咨询)
0731-24327823(监督)
攸县纪委监委:0731-24222449(监督)
本公告由2020年攸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7日